公积金异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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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如何进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需要哪些资料?

    对于在他乡寻求生计的人来说,如何进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是他们共同关注的问题。随着新政的出台,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得以顺利的实现,且流程简便。一、如何进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的咨询,并会告知贷款所需审核的材料。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的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的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的情况明细台账。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的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的,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二、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需要哪些资料?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5.借款人婚姻状况的证明;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7.购房首付款的证明;8.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的报告;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了解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为您在异地购房提供便利。希望上文的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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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安康公积金异地贷款办法是怎样的?

    你好,根据我的了解有以下的方法。 1、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接受职工异地贷款业务的咨询并一次性告知所需审核资料。 2、借款人提交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贷款,符合条件的,管理部按现行程序执行。 3、异地贷款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异地贷款的本金、利息及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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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好处有哪些?

    您好,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好处有月还款与收入比上限60%,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还可以偿还期限可延至退休后5年,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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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黄山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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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公积金异地贷款可以吗

     异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的,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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